技人国外国人转职后,经常有人说“最好先拿就劳资格证明书”。这个制度在某些情况下很有用,但我们并不会对所有转职案件机械推荐。真正重要的是,让新公司和新工作能够在下一次更新时保持一致、可说明。
就劳资格证明书证明什么
就劳资格证明书是根据本人申请,由入管证明目前允许从事哪些有报酬活动的制度。转职后,可以用于确认新公司的工作是否属于现有在留资格范围。
但转职后并不是法律上必须取得。入管法也明确,不能仅以没有出示或提交该证明书为由给予不利待遇。
为什么不建议“先办了再说”
转职后的第一次更新,本来就会审查新公司的事业内容、职务内容、雇佣条件以及本人学历/职历。如果转职后马上为了证明书准备一整套相同资料,而不久后又到更新期,就可能形成重复手续。
特别是在留期限已经很近时,与其先申请证明书,不如把更新申请本身准备扎实。
我们的基本做法
我们不会把“有证明书”等同于“下次更新自动许可”。优先事项是把转职后的工作内容和公司实态整理清楚,并保留下一次更新可以说明的证据。
取得证明书意义较大的情况
- 距离在留期限还很长,但对新工作的适格性有疑问。
- 公司基于合规要求确认可就业范围。
- 职种变化较大,前后专业领域不同。
- 专门学校毕业等,希望尽早确认学历与工作的相关性。
转职时不要忘记各种届出
所属机构变更等情况下,本人可能需要向入管届出,公司方面也可能涉及向Hello Work提交外国人雇佣状况届出。不要只盯着证明书本身,应把退职日、入职日、实际开始工作的日期整理清楚。
